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年拟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
科技日报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陈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在12月21日举行的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上透露,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明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包括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等。
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2019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修改科技进步法是贯彻党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项目。
王晨强调,修改科技进步法,要充分体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要立足中国国情,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遵守科学精神和伦理道德,调动和保护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释放科技创新的潜力和活力。
记者同时注意到,明年拟安排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里,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岳仲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他同时表示,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许多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分享1 |
版权声明
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