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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1个重点专项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作者: 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8/19 9:20:41 字体大小: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项目评审工作安排,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定于2023年9月4 - 8日组织召开专项指南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开展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食品与物流专项邮箱:spzz0207@163.com。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非申报项目参加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2.答辩评审前须进行系统环境测试,请项目答辩人按照专业机构通知的测试时间登录系统在线接受测试。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每个项目答辩限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5.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请项目答辩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要求,于评审会前2天,将PPT文件电子版(包括含音频解说和不含音频解说两个版本)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牵头单位”命名,发送至农村中心食品与物流专项邮箱spzz0207@163.com。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王 静、王 峻

联系电话:010-68510207;邮箱:spzz0207@163.com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23年8月18日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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