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属高校4大新校区加快建设
8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支持市属高校提高办学层次,推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标准启动建设新型高水平应用型网络安全大学。
还提到,完成武汉商学院室内马术馆、新商科大楼、新工科大楼、学生宿舍等工程建设,建成马影河新校区。在新洲区、黄陂区分别启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在东西湖区推动网络安全大学新校区建设,为学校高水平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27日
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战略,提升市属高校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推进“三个优势转化”,加快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办学类型层次。支持市属高校与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到2026年,江汉大学力争增设临床医学等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武汉商学院力争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旅游管理等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市属高校提高办学层次,推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标准启动建设新型高水平应用型网络安全大学。办好武汉开放大学,加强全市开放大学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属高校,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
二、聚力优势学科建设。支持江汉大学建强特色学科专业群,力争2-3年内拥有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5-6个;支持江汉大学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一流学科;适时将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等7家市属医院作为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保持医疗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聚焦现代服务业与信息技术等优势特色学科,支持武汉商学院新创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2个。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建设国家“双高”特色专业(群)2-3个,重点提高软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学前教育、智能新能源汽车技术与服务等专业(群)办学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属高校)
三、积极拓展办学空间。在江夏区推进建设江汉大学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野外实验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江夏区人民政府)。完成武汉商学院室内马术馆、新商科大楼、新工科大楼、学生宿舍等工程建设,建成马影河新校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在新洲区、黄陂区分别启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黄陂区、新洲区人民政府)。在东西湖区推动网络安全大学新校区建设,为学校高水平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指导相关学校加快编制校园总体平面规划,依法依规办理历史遗留的剩余土地和建筑物产权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硚口区、洪山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创新能力水平。支持江汉大学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进高水平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更好服务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在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马匹兴奋剂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低碳建筑与绿色环境技术等领域承担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体育局)。对新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按照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推进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探索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和“先用后转”制度。鼓励建设市级中试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奖补。推动建立技术经理人职称评聘制度,培养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课程,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综合性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围绕“965”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聚焦智能制造、元宇宙、新材料、文化创意等领域,支持江汉大学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申报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各1个。支持武汉商学院围绕食品与营养、数字经济等领域建设创新园区、创新楼宇,促进产业聚集与协同发展。支持武汉商学院与有关企业探索联合举办软件与汽车智能产业学院、信创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力争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2个。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东湖高新区建设“武汉·中国光谷”市域产教联合体。围绕智能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语言服务等领域,支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武汉·中国车谷”市域产教联合体,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市属高校)
六、提升对外交流水平。支持市属高校引进国(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落户,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置“留学武汉”奖学金,做强“留学武汉”品牌。组建市属高校“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联盟,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支持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鲁班工坊”建设工作,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属高校)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办学层次和规模,市属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并动态调整,可自主设置教学、教辅和科研等内设机构,可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鼓励将编制资源向教学一线、科研一线倾斜,主要用于招聘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武汉商学院在申硕期间以及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升本期间,可从市级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中调剂编制,用于专项招聘(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属高校)。市属高校可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岗聘任。支持武汉商学院将专技高级岗位占比提升到35%,在此基础上按照专技岗位总数45%的控制比例开展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市属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属高校)。赋予市属高校“武汉英才”举荐权,对引进的国家级、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以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当层次人选,学校无空缺岗位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任(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属高校)。
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市属高校数字化治理能力,建立数据驱动的智能管理决策与评估机制,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高校教育治理与监测体系。实施高校干部队伍数字素养提升工程,提升校领导和中层干部驾驭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能力。支持创建“湖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校园标杆校”,培育一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典型场景。加快学科、专业、课程数字化转型,支持市属高校与头部企业合作探索大模型、元宇宙等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变革,全面打造智慧教学空间和数字孪生校园,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验室和虚拟教研室,遴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入选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平台。成立市属高校数字教育共同体,共享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数字化赋能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建设“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实训平台,高质量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加强师生数字素养测评与培训。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加快学科之间尤其是人工智能与传统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提升学科交叉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属高校)
九、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扩大市属高校办学经费使用自主权,依法依规简化经费使用程序,支持其在“收支两条线”等财政预算管理基础上,自主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允许市属高校在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使用,允许科研经费在科研周期内结转使用。完善市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实现资金直达。支持争创“双一流”和“双高计划”院校,对新获批博士点、硕士点、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专业(群)的给予奖补支持。统筹预算内投资,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改专项、科技专项、支持高校发展改革专项等各类资金,加大对市属高校的财政投入。支持市属高校通过市场化融资、校企合作等方式,拓宽高等教育筹资渠道。支持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保障网络安全大学建设和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洪山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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