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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一全球健康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作者: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6/13 15:04:22 字体大小: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盖茨基金会全球健康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盖茨基金会(GF)的合作协议和共同商定的工作安排,2025年双方将继续联合资助中国研究人员与国外合作伙伴在全球健康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诊断技术(申请代码1须选择括号内指定代码下设申请代码)

(1)真正即时诊断技术(H26);

(2)面向全球健康的无创诊断技术(H26);

(3)中低收入国家高负担疾病新型生物标志物发现(如结核病、疟疾、HIV及妊娠早期子痫前期风险预测)(H22、H04);

(4)样本采集与处理的辅助技术(H26)。

2.疟疾户外蚊媒控制(申请代码1须选择H26下设申请代码)

(1)新型杀虫剂活性成分,以及用于空间散发器或空间驱避剂的新型挥发性活性成分(例如,对蚊媒有效的新化学类别和现有类别的类似物);

(2)创新的户外蚊媒控制配方和递送系统,驱动种群下降的平台(例如,诱捕和杀灭装置,也包括显著改进一代缺陷的第二代诱因糖饵);

(3)新型内共生菌阻断按蚊中的疟原虫传播(例如,新型沃尔巴克氏菌株或其他内生物质),以及与内生菌感染或工程蚊媒相关的蚊虫饲养、运输和释放方法的改进和创新;

(4)用于病媒监测、媒介样本收集和其他户外媒介控制用途的下一代设备,例如,按蚊采样改进方案(例如图像识别、检测识别叮咬率、疟原虫感染率等),可替代HLC的诱捕器,低成本可大规模生产的蚊种识别智能诱捕器,嵌入科技元件的耐用幼虫源控制方案。

中英文资助领域、优先考虑方向相关描述详见附件1。

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按照资助领域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盖茨基金会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盖茨基金会公众号。

(二)资助规模。

本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为领域1计划资助13项左右,领域2计划资助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双方资助经费均将拨付给中方申请人,由中方申请人根据合作研究需要统筹安排。

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领域1第(1)(2)(3)方向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0万元/项,领域1第(4)方向为不超过75万元/项,领域2为不超过12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中文申请书的预算编报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额度编制,并同时阐明盖茨基金会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

盖茨基金会资助强度:领域1第(1)(2)(3)方向为不超过25万美元/项,领域1第(4)方向为不超过12.5万美元/项,领域2为不超过20万美元/项。资助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以及与外方合作者开展研究活动的费用。盖茨基金会的资助款项,将按付款日即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予受资助者依托单位的国内人民币账户。英文申请书的项目预算应按双方机构总资助金额编制。

(四)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GF递交申请,外方合作者无需向NSFC和GF递交申请。仅向单方机构递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与国外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本项目鼓励女性科研人员和45岁及以下青年研究人员申请。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G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将合作协议和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提交给盖茨基金会的英文申请书副本(模板见附件2、3)。

(2)合作协议。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4)。

(3)依托单位关于审核并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承诺函(如有涉及)。

(4)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核证明(如有涉及)。

5.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英文申请书中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6.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遵守盖茨基金会“全球获取(Global Access)”有关条款,即确保盖茨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及产生的产品、服务、工艺技术、材料、软件、数据和其他创新将对盖茨基金会工作所针对的弱势群体产生积极的影响。从项目资助中获得的知识和信息将会被及时、广泛传播,并且向盖茨基金会受益人公开,且以能够负担得起的合理价格提供资助发展成果。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退回。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唐荣达

电话:010-62327145

Email: tangrd@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二)盖茨基金会联方式。

电话:010-57301525

Email: nsfc-gf.cfp2025@gatesfoundation.org

附件:1. 中英文资助领域描述

2. 提交给盖茨基金会的英文申请书模板(领域1)

3. 提交给盖茨基金会的英文申请书模板(领域2)

4. 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5年6月13日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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