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背景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通过教育部认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领域的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中心牵头单位是北京师范大学,核心协同单位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
中心使命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高质量完成每年一次的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及时“把脉”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状况,推动教育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引导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动我国基础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亿万儿童青少年全面、个性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为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聘方向和人数
方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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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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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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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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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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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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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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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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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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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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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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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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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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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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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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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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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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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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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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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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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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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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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质量影响因素诊断分析与监测工具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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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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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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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心理评价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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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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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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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测量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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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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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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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与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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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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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已经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统计学等与招聘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和科研经验,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学术与研究功底;踏实肯干,思维清晰,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4.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须在SSCI-Q1区或B类期刊论文至少1篇;自然科学类须发表SCI-Q1区期刊论文至少l篇。
四、工作职责
1.受聘后全职在中心工作,视同中心正式工作人员,承担中心分配的研究工作和任务。
2.独立或者协作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与中心任务相关的研究成果,形成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实践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或政策影响力。
3.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评估要求。
五、工作待遇
1. 薪酬和福利待遇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有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2.根据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对中心建设发展的贡献提供奖励津贴。
3.中心提供良好的资源与平台等条件,并根据中心需求和课题实际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4.到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优秀者出站后优先考虑录聘为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六、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含详细学术简历、工作与组织管理相关经验等);
2.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3.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版),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
4.简要研究计划。
七、申请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
jcxtzx-hr@bnu.edu.cn
申请材料名称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后+方向代码+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