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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启事

 地点:福建  发布时间:2016/3/21 9:57:2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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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www.hqu.edu.cn)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为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步伐,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公开招聘岗位

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文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外国语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美术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数学科学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工作地点:厦门校区)

化工学院院长(工作地点:厦门校区)

生物医学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体育学院院长(工作地点:泉州校区)

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工作地点:厦门校区)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落实任期目标,完善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学科建设。

2.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3.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学院的学术影响力。

4.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水平。

三、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2.校外应聘者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校内应聘者按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年龄执行。

3.应聘者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工作应是应聘学院学科专业类之一,第一学历为应聘学院主干学科和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三年以上)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主持过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者优先。

5.掌握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具有组建一支高水平学术团队并带领其协同攻关的能力。

6.具有现代大学办学理念,思路开阔,曾在大学或科研院所工作,熟悉大学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规律,曾担任过一定的领导职务,对学院管理和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有较丰富的经验。

四、聘期与待遇

1.全职在我校工作,聘任为院长,首聘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协商续聘。

2.首聘期内,根据应聘者个人情况(具体面议),提供年薪40-60万元人民币(税前,下同),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50-200万元;提供教授工作站周转房。全职调入者,服务期8年,同时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补贴60万元。

应聘者符合华侨大学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条件的,提供年薪60-100万元,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50-500万元;提供教授工作站周转住房。全职调入者,服务期8年,同时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补贴80-140万元,或提供110-130平方米具有产权的商品房。

入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入选后享受国家配套待遇。

3.校内应聘者待遇与聘期按学校现有院长的待遇与聘期执行。

五、应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填写华侨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复印件;

(3)承担的科研项目清单和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批文等)。

2.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人员往返路费、住宿费由学校承担。

4.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经公示后,签订聘任协议书。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来人、来函或电子邮件报名均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挺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3683

传真:0595-22693318

E-mail:zzb@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