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拟招聘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若干人。现就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专业
1、古生物与地层学;
2、矿产普查与勘探;
3、地球化学;
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5、构造地质学;
6、第四纪地质学;
7、数字地质科学;
8、土地资源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身体健康。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
(二)业务条件
1.A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⑵近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重要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⑶近三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我校同学科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的条件。
2.B类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有工作、研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⑵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本科生课程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聘后待遇
经审核批准后的人员,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1.A类人员
⑴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经费,原则上,自然科学学科不超过25万元。
⑵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学科10万元。
⑶安家费5万元(含税)。
⑷购房补贴款20万元。
⑸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B类人员
⑴提供人民币5万元安家费(含税);
⑵提供过渡住房或提供三年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⑶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学科5万元。
⑷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执行。
四、聘期
海外博士来校工作原则上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由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及工作期间研究内容简介、发表的科研论文、授权专利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31-88502065
邮 箱:wangliq@jl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199号 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