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与海南省建合作机制加强科技开放创新
本报记者 王祝华 实 习 生 叶作林
日前,科技部办公厅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提出,加快落实海南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部署,以开放合作促进海南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019年,科技部、海南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此次《机制》的印发将加快推进实施方案落实。
《机制》提出,建立重点地区与海南省科技合作机制。聚焦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四川、湖南等地区与海南建立合作机制。另外,推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梳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建立海南离岸创新创业政策指导目录,发挥海南在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
《机制》还提出,推动海南深化国际技术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海南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协调江苏苏南、浙江、上海闵行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跨区域成果转移转化,加大“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力度。
同时,推动多帮一科技园区对口帮扶工作。聚焦海南重点发展产业,推动上海张江国家高新区与海口高新区开展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合作;推动广东、广西等地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海南儋州、陵水、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合作,加强海南热带农业创新发展能力;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共建共享科技产业平台;推动四川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展合作。
此外,科技部加大对海南省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科技部司局直接对口支持机制,重点对口指导支持《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海南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深化海口创新型城市建设、五指山市创新型县(市)建设;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南繁硅谷”建设;支持全海深载人潜水器马里亚纳海沟海试;支持参与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制定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负面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在琼工作外国人及用人单位信用监管办法等制度文件;支持设立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论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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