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校服问题被拘留,藏着多少权力任性
付朝旭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男子邓建国因质疑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通过抖音发布视频引发关注,最终被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7天。经行政诉讼二审,法院认定警方处罚程序违法、事实证据不足,撤销原处罚并判令赔偿国家赔偿金3237.08元。
邓建国的遭遇,看似是一个个体与执法机关之间的冲突,实则反映出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寻衅滋事”这一法律概念,是否正在被某些执法者滥用?
邓建国发现儿子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实际质地不符,夏季校服棉含量还低于国家标准,在多方沟通无果后,他选择通过发布视频来表达自己的质疑。这是一个公民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也是在为孩子的健康和权益发声。可警方却以“寻衅滋事”对其进行处罚,理由是他在无相关证据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但事实是,校服确实存在标签与检测结果不符、棉含量不达标的问题,邓建国的质疑并非毫无根据。
在法律中,“寻衅滋事”有着明确的界定,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无事生非”和“破坏公共秩序”。邓建国面对校服质量问题,多次沟通未得到有效解决,才选择通过网络发声,他是在维护自身和公众的利益,并非无端生事。将他的行为认定为“无相关证据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引起网友转发,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无疑是对法律概念的错误解读和滥用。这种滥用不仅损害了邓建国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公众对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产生了怀疑。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寻衅滋事”被滥用可能带来诸多危害。一方面,它会严重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公民在发现问题、表达意见时,会因为害怕被冠以“寻衅滋事”的帽子,这将堵塞群众发声的渠道,让社会矛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另一方面,执法机关滥用权力,随意给公民的正常行为贴上“寻衅滋事”的标签,会极大地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执法机关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寻衅滋事”这样可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严厉处罚,更应该慎之又慎。每一个行政处罚决定,都应该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而不是成为某些执法者随意挥舞的“大棒”。
邓建国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对“寻衅滋事”等法律条款的适用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一旦发现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让他们明白权力是用来维护公平正义的。
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对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衅滋事”绝不能成为限制公民权利、阻碍社会进步的工具。只有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执法者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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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付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