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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熏笋”被博主曝光,监管要走在前面

 2026/9/20 13:24:26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苏豫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光明网9月18日报道,此前曝光“甲醛白菜”的短视频博主“渔猎齐哥”发布视频称,广东清远英德等地有加工点在深山沟里用硫磺熏制竹笋。当天,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视频反映情况属实,已查封违法加工原料及产品,公安部门对相关人员依法采取措施,并对涉事麻竹笋流向展开紧急追溯。

从甲醛蘸白菜,到染色莴笋,再到眼前的硫磺熏笋,问题食品为何一再由博主而非监管部门率先揪出?有网友在相关报道下直言:食品安全要靠博主了吗?这句调侃里藏着真实的焦虑:如果每一次曝光都要仰仗几个“维权斗士”的暗访,那日常监管的探头又架在哪里?

客观而言,食品产业链条长、流通环节多,监管部门不可能盯住每一处偏僻山沟,清远此番从通报到查封再到追溯,响应其实并不算慢。但我们也应看到,“事后补救”再迅速,也追不回已经端上餐桌的笋。

更深一层看,根子在于全链条监管仍存缝隙。硫磺熏笋的窝点藏在山沟,成品却经由运输、批发一路流向餐桌,任何一个环节把住关口,都不至于让它畅通无阻。据央视新闻9月18日报道,自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整治劣质低价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共立案查处价格、竞争、质量、认证认可等领域违法案件2.9万件,罚没2.8亿元,退还群众1600余万元。力度不可谓不大,可基层监管触角仍难抵达田间地头的每一处角落。

法律其实并不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工业硫磺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用它熏制竹笋,相关责任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绝非一纸整改通知就能了结。

真正让人忧心的,是这类事件对消费信任的反复透支。博主曝光一次、监管查处一次、舆论愤怒一次,可下一个窝点仍在暗处生长。当“还有什么能吃”成为餐桌上的日常发问,受损的不只是某个地方的竹笋产业,更是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基本信心。

堵住漏洞,需要各方攥指成拳。监管部门应推动关口前移,把抽检从城市商超延伸到产地山沟;平台要对“助农”“土特产”类直播加强资质核验;加工企业须守住原料进货关;消费者遇到问题食品,也应保留凭证、依法索赔,而不是自认倒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该是一场“猫鼠游戏”,更不该把每个人都逼成手持试纸的检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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