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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举报者不必用安全换正义

 2026/3/12 9:46:23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高家千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上海邱先生实名举报小区楼顶违建,没等来拆违的消息,先等来自己隐私被扒得底朝天的报复。住址、手机号被泄露不说,就连妈妈在哪打拳、自己几点下班,被举报人都摸得一清二楚,还不无得意地说:“你当天投诉,10分钟后我就知道了。”

“我不投诉没人处理,我一投诉,那先处理我了。”邱先生的吐槽,戳中了很多人的痛点。更让人寒心的是,他报警并再次通过12345手机平台投诉信息泄露。结果,所有经办部门都否认泄密,调查陷入了查无实据的罗生门,一家人甚至不敢回家。

跳出隐私泄露来看,这件事背后藏着一个更扎心的问题:举报者的风险私有化。

说白了就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收益,是大家的;可举报带来的风险,却要举报人一个人扛。违建侵害的是全体业主的权益,查处违建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邱先生本只是个“多管闲事”的发现者,却硬生生变成了独自面对报复的受害者。

为什么举报会变成一件需要赌上自身安全的高风险事项?核心还是监管的缺位和治理逻辑的惰性。

按道理说,小区楼顶加盖、私挖地下室的违建,大多肉眼可见。网格员日常巡查、卫星遥感监测,本应该是发现违建的第一道防线。可现实却是,很多部门习惯于“民不举、官不究”,把举报当成了执法的启动键。

于是,“邱先生”们就成了“编外侦察兵”,帮监管部门精准定位问题,可前线的侦察兵冲上去了,后方的保护却没跟上。

10分钟就能泄露举报者全部隐私,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内部人员在“递刀子”。即便现在派出所对被举报者进行了教育,可这种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的处理,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也安慰不了受伤害的举报人。

有人说,加强信息保密不就行了?这话没错,严查泄密内鬼、严惩泄露行为,是必须做的第一步,但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要监管还在依赖举报,只要日常巡查还是缺位,就还会有下一个邱先生,还会有下一次“10分钟泄密”。

解铃还须系铃人。若从根子解决问题,还需要监管归位。一方面,要改变治理逻辑,从被动接招变成主动出击。把“主动发现率”纳入部门考核,要是一个街道的违建全靠群众举报才发现,网格员日常巡查零记录,这本身就该算失职。只有让监管跑在违建前面,让违建的第一块砖就被制止,举报人才不用被迫站出来“冒险”。

另一方面需要制度托底。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不能只停留在教育层面,要拿出硬手段,让泄密者付出沉重代价,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可以尝试探索建立补偿机制,要是举报人因为举报遭遇隐私泄露、人身威胁,先进行补偿,再向责任方追偿,以此为正义撑腰。

我们总说,群众监督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可这块基石,不能靠举报人的安全感来铺垫。邱先生的遭遇,不该成为劝退更多人的反面样本。

说到底,保护举报者最好的方式,不是等他被报复后再去安慰、再去查处,而是从根源上杜绝报复的可能。监管主动作为,隐私得到严守,风险就不必再由个人承担。

愿每一个敢于站出来维护规则的人,都不用赌上自己的安全;愿每一次正义的发声,都能被温柔守护,而不是被恶意报复。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共建共治共享,也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都敢“多管闲事”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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