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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招录应对失德者“零容忍”

 2026/5/15 9:26:23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李正员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网传南京审计大学一研究生在学校内偷拍女生裙底,被当场抓包。更令人愕然的是,这名顶着名校光环的男生,竟疑似出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名单中。

事发后,校方迅速介入,确认情况属实,当即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税务部门也同步启动核查,称会按规定处理。校方的“零容忍”处置,无疑为公考招录敲响了警钟:对失德者,应坚决说“不”。

公务员是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是为民服务的“勤务员”,其道德品行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社会风气和群众利益。公考招录作为选拔公务员的第一道关口,不仅要考察报考者的学历、能力,更要严把道德品行关,这是底线要求,也是必然选择。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明确,考察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了解报考者的道德品行等情况,这为招录工作划定了清晰的准则。

这起事件的刺目之处,莫过于“高学历”与“低品行”之间的强烈反差。不可否认,能考上名校研究生,说明该男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这也是其能进入公考拟录用名单的重要原因。

但学历不等于品德,学识不等于修养,一个缺乏基本道德底线、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即便拥有再高的学历、再强的能力,也难以胜任公务员岗位,更无法真正做到为民服务、廉洁自律。

偷拍他人隐私,看似是一时冲动的小事,实则暴露了其价值观的偏差和品德修养的缺失,这样的人若进入公务员队伍,难免埋下隐患。

遗憾的是,类似的“德不配位”案例并非个例。现实中,部分公考招录环节,仍存在“重能力、轻品德”的倾向,对报考者的学历、笔试面试成绩过度关注,却对其日常品行、道德表现考察不够细致、不够深入。

有的考察流于形式,只注重书面材料审核,忽视了实地走访、日常表现了解;有的对考察中发现的轻微失德行为视而不见,觉得“无伤大雅”,缺乏应有的警惕性。

这种“重才轻德”的倾向,不仅可能让失德者蒙混过关,更会损害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公考招录对失德者说“不”,不仅是对群众负责,更是对公务员队伍负责,对社会风气负责。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行使权力的前提和基础。

试想,一个连基本道德底线都守不住的人,如何能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如何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公考招录严把道德关,并非要吹毛求疵,而是要守住底线、明确导向。要完善招录考察机制,将道德品行考察贯穿招录全过程,既关注报考者的书面承诺,更重视其日常表现、社会评价,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其道德修养;要细化考察标准,明确失德行为的界定和处置办法,对存在失德行为的报考者,坚决取消录用资格,不搞“网开一面”;要强化导向引领,引导广大报考者明白,品德是立身之本,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成为合格的公务员。

选人用人,德为首要。公考招录,既要选“有能力”的人,更要选“有品德”的人。唯有把道德品行作为“硬指标”,为失德者设好“防火墙”,才能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为民服务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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