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评论专栏 >《科学时评》>正文

向恶意索赔坚决说“不”

 2026/5/22 14:22:37 《科学时评》 作者:经济日报 王明昊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近期,一个职业索赔团伙在外卖平台下单,谎称“吃出蟑螂”并伪造证据向商家索赔,5天内碰瓷6家餐馆,牟利2700元。后经商家报案,团伙成员被警方刑事拘留。

随着我国消费市场不断扩容,恶意索赔行为呈多发态势。从线下门店到电商平台,从投放异物到伪造证明,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合法经营商家的利益,挤占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更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过去,恶意索赔屡屡得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诉举报制度不够完善——投诉材料真实性谁来负责、虚假投诉该不该受惩罚等关键问题缺乏明确规定,让不法分子敢以假证据进行投诉举报,向商家施压索赔。

针对这些痛点,新修订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对恶意索赔的界定和处理进行明确规定,增加投诉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等细则。新规在合法维权和恶意索赔之间划出清晰界限,筑起守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屏障。

好制度要用好才能有生命力。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广大经营主体也要用好法律武器,坚持依法维权。要看到,一些职业索赔团伙有恃无恐,正是因为精准把握了作案对象的心理。不法索赔对象多是中小商家,这些群体本小利薄,缺乏时间精力应付官司,遇到投诉时常存“花钱消灾”的心理。但妥协退让只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因此,当自身利益遭受侵害时,应坚决向不合理索赔说“不”,同时注意保留监控录像、消费单据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报案,坚定维护正当权益。

小病不医成大患。恶意索赔通常数额不大,但影响实在恶劣。当前,惩治这一行为已有法可依,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经营主体依法维权,我们的市场消费环境将更加清朗有序。(王明昊)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