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机票全额退,个案和解不等于问题解决
近日,一则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00多元的消息登上热搜。林先生在购票平台花费15217元订购了一张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于起飞前三天申请退票,结果发现实际仅退回432元。事件经央视财经等媒体报道后,7月28日上午,林先生陆续收到两笔退款——一笔12000余元、一笔2000余元,合计14700余元,加上此前已退的432元,15217元票款全额到账。(7月30日 澎湃新闻 )
一张1.5万元的国际机票,提前三天申请退票,结果只退了432元,扣费比例达97%。高到如此离谱的扣费,既刺痛了当事人林先生,也令公众唏嘘不已。媒体曝光后,涉事航司与平台退回了全额票价。这看似是迎来了圆满结局,但个案的和解,并不能让我们释怀,因为这不代表行业问题得到了根治。
火车票退改扣费,有一套明晰的阶梯式扣费标准,乘客可以一目了然,在购票前就能预判损失。反观航空行业,各家航司、不同航班的退改扣费标准五花八门;低价特价票、国际长线票往往设置苛刻霸王条款,扣费标准字体很小,且密密麻麻地藏在购票页面的角落。多数旅客购票时不注意,等到退票时才发现扣费惊人。
航空不像铁路那样,可以售卖站票,因此,航司适当提高退改扣费标准,也能理解。然而,像林先生那样,15217元的机票,提前三天退票,只退432元,超九成的票款凭空蒸发,确实让人无法接受。如此悬殊的扣费比例,早已超出合理运营成本范畴,更像是平台与航司转嫁经营风险、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利。
这一次的全额退款,只能算是舆论倒逼下的特例,不可能成为行业常态。下一个“林先生”购买了15217元的国际机票,提前三天退票,会扣多少费用?估计还是不清楚。诚如林先生所言:“我希望我一个人的胜利,能带给千千万万消费者更多胜利”。所以,想要真正保障旅客的权益,不能只依靠媒体曝光后的被动和解,还必须从规则源头补齐短板。
目前,仅有国内航线普遍推行阶梯费率,不同航司的扣费上限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强制标准,扣费规则仍存在较大弹性。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弊端:比如退票规则的提醒没有前置,不够醒目;比如,退改规则字体小,并且还隐藏状态;比如,乘客投诉民航的渠道不够畅通;比如,遇到退费纠纷时,售票平台与航司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得到明确解决。
如果没有媒体曝光,没有舆论围观,林先生想讨回公道,几乎不可能。在笔者看来,个案的胜利,不算真正的胜利。旅客想要的从来不是个案补偿;而是公平透明、有法可依的消费环境。唯有打破航空行业单方面制定规则的特权,用标准化监管约束不合理收费,才能让每一位乘客安心、顺畅地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