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评论专栏 >《科学时评》>正文

幸福者退让?社会风气毁于这种假好人

 2026/7/31 8:53:36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胡方玮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最开始,我以为“幸福者退让”是一个心理学观点。但其实,“幸福者退让”是近几年依托互联网自媒体兴起的一个网络概念,是各方智慧杂糅而成,在网络平台上活跃,通过各种短视频演绎、帖子讲解广为人知。

“幸福者退让原则”虽然不是正统心理学概念,但有丰富的观点支撑。丹尼尔·卡尼曼的损失厌恶理论提到:人对损失的痛苦感受强度,远远大于同等额度收益带来的快乐。幸福者主动退让,根源之一是人与生俱来的损失厌恶心理,我们权衡利弊减少损失,比争得小的胜利更重要。所以,“幸福者退让”,本质上是一场非对称博弈。

“幸福者”拥有更多的筹码:家庭、事业、名誉、健康……他们博弈失败的代价也更高。而生活缺少牵绊的人几乎没有可失去的,博弈成本极低。在理性博弈视角下,筹码更多的一方,最优解就是放弃对局,主动退出。由此可见,“幸福者退让”的核心,不是“退让”,而是“博弈”和“选择”。

真正的“幸福者退让”,是“幸福者”的止损行为,他们不容易被恶意带动情绪,陷入无意义的争执,秉持着“让人不怕人”的宽容,权衡之下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做法。这是一种从容的处事心态,能让人冷静下来,思考利弊,不成为激烈情绪的奴隶。

2026年7月,重庆两名出租车司机飙车斗气,将双双面临法律的严惩。他们一时情绪上头,谁也不肯退,酿成大祸。明明两人素不相识,各退一步就能皆大欢喜。面对这种偶然摩擦,“幸福者退让”能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也能避免双方付出惨痛的代价。

然而,在讨论“幸福者退让”的帖子下,总有评论说“凭什么我要让?”“就是让自己受委屈”“为什么总是让好人让?”,人们对此愤愤不平,不无道理。因为“幸福者退让”的宣传在被异化,同时“幸福者退让”也逐渐从主动选择变成无奈之举。

几乎所有关于“幸福者退让”的情景短视频都在展示一件事:如果不退让,就可能遇到人身伤害。同时舆论习惯性劝说“幸福者忍让”,这样的舆论怪象,让“幸福者退让”变了味道。原本是降低情绪消耗的方法,逐渐演变成一种被默认的“社会常态”。

当恶意缺少即时约束,温和守序群体持续妥协,社会就容易形成“越蛮横越占便宜,越安分越要退让”的逆向秩序。把“幸福者退让”翻过来看,可以窥见很多社会问题。

首先,与幸福者相对的,所谓“不幸福者”的戾气是如何产生的?多拉德的挫折-攻击假说提到:持续的压力,诉求得不到满足会催生挫折感,当缺少正确的心理疏导、情绪宣泄通道,攻击性情绪容易向外移,随机发泄在无辜陌生人身上。当社会无法承接、疏导负面情绪,它们最终会攻击无辜的普通人,所以鼓吹“幸福者退让”,是在转嫁社会情绪治理的责任。

其次,在不断权衡之中,退让已然成为最好的选择,是规则保护的失衡。法律重事后惩戒,缺乏事前保护,而高昂的维权成本,也在迫使普通人退让。《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提及治安纠纷最长办理期限可达60日,如果提起民事诉讼,完整流程普遍持续半年以上。漫长的处理时间,给不想退让的普通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和多方面的损失。当公共规则无法平衡这种损失,普通人只能选择退让。宣传守序者持续让步,是在帮助公共治理“甩锅”。

2026年6月,市民樊先生在电梯内劝阻男子吸烟,遭到辱骂和殴打,还有许多类似的事件,善意规劝换来暴力伤害,越来越少的人愿意承担风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对普通人来说,“幸福者退让”是自保的方法,可放眼整个社会,大家都在“幸福者退让”是一种悲哀。

我在查询“幸福者退让”这个词条时,看到了不少自媒体使用“人民日报金句”一类的封面,看上去好像“幸福者退让”是人民日报所推崇的、鼓励的。我觉得难以置信,并且感到不适。查询之后,我才发现人民日报从未提过“幸福者退让”,人民日报评论甚至在2025年3月发文,直言:文明社会、公共场合,“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岂有此理!自媒体假借权威媒体名号传播异化的“退让”论调,不仅消耗群众对社会治理的信任,也是在纵容恶意的滋生。

“幸福者退让”可以是人生智慧、处世之道,甚至可以变成网民调侃生活琐事的网络梗,但绝不能变成被推广的“道德义务”、社会常态,变成修补规则漏洞的补丁。个人可以主动选择不和戾气缠斗,但整个社会不能默许安稳者步步退让。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