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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刷评明码标价,网络评分亟待去货币化

 2026/8/9 10:01:52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王志高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过去大家出门探店找美食,经常会打开评分软件,参考排名靠前的店铺。但现在很多消费者反映,这些排名越来越失真了。

从东莞火锅店遭遇的批量恶意差评,到短视频平台上明码标价的删差评服务,再到北京公安网安部门打掉2个职业差评团伙,一条从刷好评到删差评的完整产业链已然成型。

当评分不再是消费体验的如实记录,而成为一种可以批量生产、自由买卖的数字商品,网络经济的信用根基正在遭遇系统性侵蚀。

表面看,职业刷评是少数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结果。然而细究之下,这一顽疾之所以久治难愈,根源在于评分体系本身已被深度货币化。在当下的平台经济逻辑中,星级评分早已超越了简单的用户反馈功能,演变为平台流量分发的核心算法权重。

评分越高,曝光量越大,订单转化率随之攀升。对商家而言,评分不再是服务质量的镜像,而是直接决定生死的流量筹码。当评分与真金白银的生意强绑定,刷评、买分、删差评便具备了坚实的经济动机。这不是道德滑坡可以解释的,而是流量分配机制催生的必然产物。

更值得审视的是平台在这一链条中的双重角色。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将评分与流量紧密挂钩,制造了评分通胀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面对商家的投诉,平台又常以证据不足为由推诿,以技术中立之名回避责任。

事实上,平台并非被动的信息中介。当大量雷同评论在短期内骤升,当新注册账号集中发布差评,算法完全有能力识别异常。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于技术能否实现,而在于平台是否愿意为此付出成本。

毕竟,刷评带来的流量波动本身也是平台生态活跃度的一部分,过度治理可能意味着数据增长的放缓。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做庄家的暧昧姿态,为职业刷评留下了滋生的缝隙。

法律层面的打击固然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评价已有明确禁令,北京、深圳的相关判例也彰显了司法态度。但若仅停留在抓捕几个职业差评师、查封几个刷评团伙,无异于扬汤止沸。

只要评分继续充当流量硬通货,打掉一批刷评者,很快就会有新的参与者填补空白。治理的重心应当前移,从末端打击转向源头治理,核心在于推动评分体系的去货币化。

所谓去货币化,并非取消评分机制,而是切断评分与流量分配之间的直接兑换关系。平台应当降低单一评分在算法权重中的占比,引入更多元的服务质量评估维度,如投诉处理时效、复购率、实地核验等,让商家无法通过简单的刷评操作实现流量跃升。

同时,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平台评价与删评的标准出台细化规则,明确平台在虚假评价识别中的连带责任,打破技术中立的免责幻觉。

消费者当然需要提高警惕,学会从评价时间分布、内容雷同度、历史记录等多维度辨别真伪。但将辨识真伪的责任完全推给消费者,本身就不公平。一个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不应要求每个用户都具备侦探般的甄别能力。

当评分回归其应有的工具属性,当流量分配不再被简单的数字游戏所左右,职业刷评才会真正失去生存的土壤。这不仅是对商家的保护,对消费者的负责,更是对数字经济信用根基的修复。

来源:红网 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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