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删帖成了生意,监督就变了味
一条企业负面帖文发出后,企业选择回应、整改,或者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本是网络舆论监督中的常见情形。但如果有人故意发布负面信息,等着企业主动联系,再以删帖为条件索取钱财,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原本用来揭示问题的舆论压力,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10月14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4起涉舆情敲诈等类型的典型案例。其中,山西太原警方侦办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多个网络自媒体平台注册账号、建立自媒体矩阵,针对性发布某省知名企业的负面帖文,迫使企业主动联系删帖,再以“加入商业俱乐部”“赞助商业年会”等名义变相索取钱财。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值得关注的,不只是有人借网络传播谋利,更在于他们利用了企业对负面舆情的顾虑。对于一家企业而言,负面信息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也可能损害正常经营。正因为这种压力真实存在,删帖才有可能被包装成一种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当发布者并不关心问题是否属实、企业是否确有过错,而是把企业愿不愿意付出利益当作行动的关键,所谓监督便失去了应有的公共立场。
当然,不能因为个别案件,就把自媒体曝光企业的问题一概视为恶意行为。消费者揭露服务问题,媒体调查经营乱象,公众批评不合理的商业规则,都可能给企业带来压力。舆论监督本来就不必让被监督者感到舒服。真正需要区分的,不是曝光有没有影响企业声誉,而是曝光是否有事实依据、发布者是否愿意对信息负责,以及是否有人利用传播影响力获取利益。
这一区别尤其重要。假如一家企业确实存在问题,公众有理由要求它解释,媒体也应当继续调查;如果企业没有过错,也应当有机会澄清事实、维护自身权益。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不应由掌握账号和流量的人,借助删帖与否来决定结果。事实应当决定批评是否成立,而不是付款与否决定负面信息是否消失。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行为会消耗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人们关注一条曝光帖,往往是因为相信它可能揭示了某个被忽略的问题。如果曝光背后藏着利益交换,公众便很难判断眼前的信息究竟是在维护权益,还是在制造压力。久而久之,真正有事实依据的投诉也可能遭到怀疑,认真调查问题的人反而需要花更多力气证明自己的动机。
对企业来说,面对负面信息,花钱删帖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可靠办法。若问题确实存在,真正有效的回应应当是查明原因、纠正错误;若信息失实,则应当通过证据和正规渠道澄清。对网络账号而言,流量可以成为合法经营的基础,却不能成为向他人施压、索取利益的筹码。至于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应当依据证据和法定程序认定,而不能仅凭帖文内容或公众情绪下结论。
网络监督的价值,不在于让企业害怕曝光,而在于让问题有机会被看见、被核实、被解决。删帖本身并非判断是非的标准,曝光也不天然代表正义。真正需要守住的,是事实与利益之间的边界:批评应当经得起核实,维权应当有正当诉求,传播影响力更不能被用来迫使他人付出利益。
当删帖成了一门生意,受损的就不只是某一家企业。那些真正需要被看见的问题,也可能被掩盖在真假难辨的舆论交易之中。让有依据的批评能够发声,让借曝光索财的行为受到依法处理,网络监督才不至于在利益交换中失去公众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