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推进地方高校分类特色发展
■部分地方高校在某些方向和领域已经形成“单打冠军”,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地方高校办学规模庞大,是地方人才支撑的基础性力量,与地方经济社会的交融更加紧密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校分类发展等关键改革为抓手,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战略目标。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塑造并发挥特色优势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需求。
地方高校占据全国高校总数95%以上,尤其是不少高校的优势或特色学科与区域产业高度契合,部分高校在某些方向和领域已经形成“单打冠军”,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但当前不少地方高校依然存在着定位不清、发展同质化等问题,弱化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具体表现为:发展规模求大求全、盲目追求层次升格、发展路径相对内敛封闭等。“分类推进高校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本质上体现着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导向。当前我国不少地方高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相对封闭,高校与地方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上联系不够紧密,高校专业群与区域产业群的动态协同机制有待加强。地方高校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意识、能力和路径存在不足,导致高校对地方的创新支撑、地方对高校的发展支持存在堵点和壁垒。
地方高校办学规模庞大,是地方人才支撑的基础性力量,与地方经济社会的交融更加紧密。为此,要从服务于特定对象出发来确定学校使命和责任,根据自身特色与优势,结合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序合理准确地进行自我定位、开展错位竞争、坚持特色发展,从而实现地方高校在类型与层次上的差异化发展,在区域内部形成高校发展功能耦合,以增强高等教育系统对多样化社会需要的适应性与匹配性。一是发挥教育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评价是发展的指挥棒。强化地方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引领作用,政府需要深入理解和贯彻分类考核与个性化评估的核心理念。构建一套更加精准、多元的高校评估体系,避免评价体系的单一化,或单纯地以科研产出、论文数量或学位点数量为评价标准,注重评价体系的多维度考量,从教学质量、社会贡献、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多方面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指标。二是落实高校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高校分类特色发展不是简单的策略选择,而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当办学自主权真正回归教育本体,地方高校就能在制度保障下形成自我定位、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这种制度性变革将重塑高等教育的生态系统,使不同类型高校都能找到最适合的发展轨道,共同构成充满活力的高等教育创新体系。政府作为制度的设计者和重要资源保障者,要通过制度性供给构建涵盖学术型、应用型、职业型等类型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框架,通过完善大学章程核准制度,确保高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育等核心领域的决策自主性,引导高校在自主发展中形成错位竞争优势,最终实现高等教育系统的生态化分层分类发展。三是发挥产教融合的社会引领功能。在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新发展时期,产教融合已突破传统校企合作的工具性框架,演变为重塑高等教育生态的核心机制。这种转型本质上反映了知识生产从“学科导向”向“应用导向”的范式转变,要求高校通过建立新型社会关系网络重构发展路径。当产教融合突破表层合作进入制度创新层面,高校便能通过社会系统的价值反哺实现特色定位。这种发展范式将高等教育从同质化竞争中解放出来,使每所院校都能在创新生态中找到独特的价值坐标,最终形成多元共生的高等教育新格局。
为此,笔者建议,在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的背景下,应紧扣中国特色、分类分层设计指标、强化地方高校多元参与、注重考察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水平、着眼学科对行业发展的特色与贡献、适当扩大支持范围,真正做到遴选标准自主,覆盖对象科学。
(作者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