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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蛤蟆汤”何以“撂倒”五名工作人员?

 2025/7/16 8:59:57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徐林生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徐林生

7月15日,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15日 澎湃新闻)

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3月,在临沂市开饭店的张老板收到一份由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载明,因其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拟被罚款45万元。

7月11日,张老板告诉记者,该处罚因其饭店一道菜品“蛤蟆汤”的小视频而起。她说,菜品原料为牛蛙,当地一般称牛蛙为“蛤蟆”,自己不过是将记录饭店日常的小视频随手发在网上,“根本算不上广告”,而且接到有关工作人员电话后,删除了相关视频。

自媒体时代,饭店商家将自家菜品或配料拍成短视频或照片发到网上,稀松平常,这是记录生活、自我推广的有效方式,受到越来越多商家青睐。张老板拍短视频将牛蛙烹制的汤说成“蛤蟆汤”,是当地俗称,并无不妥,因此收到执法部门罚款45万元告知书,比窦娥还冤。

临沂市上述通报,让张老板松了口气,但除生意受影响外,还花钱请律师维权,充其量算“惨胜”。五名政府工作人员被停职处理,实乃咎由自取。临沂市及时提级调查处理,是回应公众关切的亡羊补牢之举,也是依法行政应有之义。

一道“蛤蟆汤”何以“撂倒”五名工作人员?答案并不复杂,但足以发人深思。复盘这起舆情可见,有关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前后,未前往涉事饭店调查取证,仅凭一段小视频就重罚商家45万元;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不依法启动听证程序,不予处罚决定书还迟到63天。可以说,从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到自我纠错等,可谓“全链条”知法犯法。如此执法,胆大妄为,一错再错,影响恶劣。

近年来,为纠正执法中“小过重罚”“任性罚款”等问题,我国从立法、监督、机制优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许多地方营商环境有所改善。不过,临沂商家因一道“蛤蟆汤”导致被重罚表明,一些地方执法部门任性执法思维惯性依然强大,粗暴执法乱象根深蒂固,依法行政任重道远,亟需加大力度重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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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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