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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记者采访设备,“冲动”不是挡箭牌

 2025/7/18 16:01:33 《科学时评》 作者: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据“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媒体发布视频称,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扰。视频画面中,一男子从记者手中抢过摄像机重摔粉碎,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目前,警方已介入,打砸记者设备的谢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恰如中国记协所指出的,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这位企业负责人公然砸毁记者摄像机,究竟哪来的胆子和底气?对此,这位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像鬼一样,确实是冲动了,不能违法”。

这轻飘飘的一句“冲动了”,暴露出其对法律与监督的双重漠视——摄像机被摔碎的那一刻,法治的尊严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碎了一地。

所谓“冲动”,不过是抗拒监督的托词而已。该负责人面对消费者时装得坦坦荡荡,记者一来就原形毕露。这种两面派做法说明,砸摄像机根本不是情绪失控,而是骨子里敌视舆论监督。真金不怕火炼,产品若真没问题,何必怕记者正常采访?暴力阻拦,恰恰印证了心虚。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接到企业疑似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线索后,记者有权进行采访。暴力阻挠记者合法采访、摔砸采访设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企业害怕镜头,说到底还是自己心里有鬼。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涉事电缆不仅低于国标,连企业自己定的标准都没达到。记者想帮消费者弄明白此事,企业却用拳头回应,这种操作无异于自砸招牌。信誉比黄金还贵重,砸向摄像机的每一拳,都砸向了自家生意的根基。

监督镜头其实是市场的“照妖镜”。摄像机被摔砸、记者被推搡,伤的不只是媒体,更是整个社会的监督网络。企业负责人那句“不能违法”的醒悟来得太迟了,若不能真正学会敬畏监督、敬畏法律,只会成为法治社会的反面教材。

每一次追寻真相的努力都该得到保护,每一起阻挠记者的恶行都应受到惩罚。唯有如此,才能倒逼企业在面对镜头时学会用事实说话,而不是挥拳头。

越是“捂盖子”,越容易“捅娄子”。所有企业都该明白一个道理——砸记者摄像机的拳头举得越高,法律的铁拳就会落得越重。(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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