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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过期”,别让程序沦为纸面形式

 2025/12/27 11:08:12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万代红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万代红

近日,三门峡市人社局发布教师副高职称评审公示出现乌龙:12月23日公示,监督截止日期却为12月22日,公示亮相时监督已结束。尽管官方及时更正并称为“工作失误”,但这并非简单笔误,而是揭开了部分行政机关程序执行形式化的弊病,更警示我们,程序正义是公共信任的基石,任何疏忽都可能侵蚀公信力。

此次公示乌龙的核心问题,在于彻底架空了公众监督的制度设计。政府信息公示的本质,是通过阳光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而监督期限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载体。教师职称评审直接关系到教育领域的公平公正,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公众本应通过公示期提出异议、参与监督。但三门峡人社局的这一操作,让公示沦为“走过场”的表演——没有给公众留出任何有效监督时间,相当于剥夺了社会监督的权利,使评审结果失去了必要的民意校验环节。这种“纸面合规”式的程序履行,远比未按规定公示更具隐蔽性危害,它让制度设计的“防火墙”形同虚设,也让公众对行政行为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从更深层次看,这起事件暴露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的沉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需准确、及时,且应建立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教师职称评审公示作为重要的政务信息,理应经过严谨的审核流程。监督日期早于公示日期的低级错误,既可能是工作人员复制粘贴模板时的敷衍了事,也可能是审核环节“层层失守”的必然结果。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折射出少数公职人员将“完成流程”当作工作目标,却忽视了流程背后“保障公平、接受监督”的核心要义。类似的形式主义乱象并不鲜见,此前“全网最忙五人组”虚构名字反复出现在各类公示中的闹剧,与此次事件本质上都是对程序正义的漠视。

公示乌龙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损害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的公信力。公信力的构建,源于每一次规范的行政行为、每一次对民意的尊重。当公众发现本应严谨的政务公示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难免会对评审过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此次“失误”是否只是冰山一角?评审环节是否还存在其他不规范操作?这种信任裂痕一旦产生,修复成本极高。尤其在教育领域,职称评审的公平性直接影响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关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次不负责任的公示失误,可能让教师群体对职业发展通道的公正性产生动摇,进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根治此类程序形式化弊病,需要从制度、技术与责任三个维度形成合力。在制度层面,应细化政务公示的操作规范,明确公示内容、期限、审核流程等关键环节的刚性要求,建立多重把关机制,避免流程空转。在技术层面,可搭建智能化审核平台,对公示日期、监督期限等关键信息进行自动校验,通过技术手段规避低级错误。在责任层面,必须压实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公示失误、审核失职等行为严肃追责,让“认真履职”成为公职人员的底线共识。同时,应畅通公众反馈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当公示不再“过期”,当监督不再“迟到”,公共治理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信任。这需要每一个公职人员多一份敬畏、少一份敷衍,多一份认真、少一份应付。毕竟,权力运行的每个细节,都关乎政府公信力的成色;公共治理的每步改进,都连接着民心向背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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