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购物金到期清零,谁给了商家这样的权力?
据九派新闻报道,消费者陈女士在五谷磨房会员商城充值后,账户内600余元购物金被系统清零。客服称,储值卡的使用规则中写明,购物金有效期为充值当日起365天内有效,到期未使用完,系统将自动过期作废。陈女士认为该规则属于霸王条款,经交涉,平台后续为其全部余额办理延期。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五谷磨房会员商城微信小程序客服,客服表示,关于储值卡使用时效问题,系统已在优化处理中,处理完毕或将更新规则。
看似以协商收尾的个案,却戳中了预付费消费里长期存在的痛点:商家预设的有效期规则,该以谁的权益为先。
充值购物金,本质是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换取后续消费的资格。很多消费者默认,自己真金白银充进去的本金,所有权归属于自己,不会凭空过期消失。不少商家却在冗长的用户协议里埋下“到期清零”的条款,把充值本金和赠送金额混为一谈,只在不起眼的角落标注有效期。这种藏在小字里的规则,很容易被快速充值的消费者忽略。商家利用信息差设置门槛,一旦消费者遗忘、消费频次不高,余额就直接被平台收走,这正是格式条款容易滋生不公的地方。
从法律层面来说,充值本金和平台赠送金额,本就该区别对待。赠送金是商家的营销福利,设置合理期限尚可理解;但消费者支付现金充值的本金,不属于赠品,商家无权单方面设置过期清零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直接对充值本金设置到期清零,本质上是单方面剥夺消费者的财产处分权,这样的条款理应归于无效。
此次事件里,平台最后选择为用户延期、启动规则优化,算是一次补救。但个案的和解,不等于同类问题就此解决。在茶饮、零食、美妆等众多会员商城、小程序储值体系中,“购物金到期清零”并不少见。很多消费者在发现余额消失时,往往因为金额不大、维权耗时,选择自认倒霉。商家正是抓住这种心理,把不合理的规则长期沿用。只靠消费者主动投诉、曝光才获得协商机会,这样的维权成本太高,也不是健康的消费生态该有的样子。
规范储值购物金管理,不能只等消费者维权倒逼整改。一方面,平台要厘清本金与赠金的边界,对于用户现金充值部分,取消到期清零的设置;确需设置期限的,要以醒目弹窗、单独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不能淹没在长篇协议文本中。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线上预付费储值模式的巡查,对这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及时纠偏,畅通投诉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
储值消费,核心是信任。商家靠储值留住顾客,就该守住诚信底线,而不是靠着暗藏的时效规则“收割”余额。优化一句规则,看似小事,守护的却是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财产权益,也是品牌长久经营的信誉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