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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涨价后打折”,国家补贴资金不容“截胡”

 2025/1/10 9:43:29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吴睿鸫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吴睿鸫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区要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1月8日 中国新闻网)

新年伊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重大利好消息,今年将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被称之为“两新”政策),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三类数码产品给予补贴;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加大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力度等。这一政策一经公布,便受到网友、舆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两新”政策是一项利企惠民的公共政策,也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举措。从去年各地执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来看,一些不良商家存在“骗补”“套补”行为,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也阻碍了惠民政策的有效实施。为预防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国家两部门明确对“先涨价后打折”、套取补贴资金的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禁打击,彰显出国家层面对商家骗取政策补贴资金“零容忍”,这不仅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也能真正惠及消费者。

不法经营者“截胡”消费者政策补贴的行为,不仅令消费信心和热情打了折扣,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若利用国家“两新”政策,先涨价后降价、一机多卖、强制搭售“套餐产品”、虚开发票“骗补”“套补”等行为,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实际优惠,不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也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道,对于商家而言,不能见利忘义,自觉拒绝利益的诱惑,配合执行好国家“两新”政策,以优质的产品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遵守市场规则,不去踩踏国家政策红线,企业才会赢利未来,得到持续发展。

“两新”政策,要落实到位,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强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如此以来,既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迭代升级能力,用更好的产品增强市场供给,也能通过实实在在的价格补贴优惠,引导居民释放潜在消费需求,不断提升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品质。

国家补贴资金不容“截胡”。对于那些“薅羊毛”的违法企业和不法商家,国家职能部门要出重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共同维护国家“两新”消费政策的“阳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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