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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儿童文化产品监管关

 2025/1/10 15:16:48 《科学时评》 作者:中国教育报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监管只是手段,如何对儿童文化产品进行提质,推出更多高质量且形式丰富的文化产品才是最终目的

近年来,儿童文化产品中存在的暴力、庸俗等内容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如何净化儿童文化产品内容,确保儿童不受到不良内容的污染和侵害,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近日,中国儿童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4)》。报告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和相关权威机构调查数据为基础,全面系统呈现2023年中国儿童发展状况,建议加强儿童文化产品审核监管,推广儿童分级阅读。

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文化产品息息相关。作为直接与儿童面对面、儿童身心发展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文化产品的内容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儿童身心发展质量,并将通过影响儿童的身心进而对家庭关系、教育效果、社会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儿童文化产品审核监管,推广儿童分级阅读,为儿童接触文化产品把好重要关口,防止不良文化侵蚀儿童身心,本就是促进国家文化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概念,“儿童”被界定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咿呀学语的幼童到青春激越、大量汲取知识的青少年,都处于身心发展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关键的阶段。在这个时期,他们接触的文化产品往往会深刻地影响到他们的观念形成。从心理层面而言,文化是心理发展的载体,由于儿童身心处于接纳期,文化产品更能影响他们的心理发展。儿童文化产品是儿童成长教育的主要“水源”之一,儿童汲取到的“文化养分”中包含什么样的“成分”,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儿童的身心发展与学习生活状况,与当前儿童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状况相关联。在物资短缺、文化产品较为有限的过去,儿童的文化娱乐活动几乎都与“体力”有关。上山捕鸟、下河游泳、爬树、打仗、扔石头……是那个年代的“完整童年”。到了信息时代,完善的基础设施、发达的信息传播和制作能力,文化产品呈几何式增长,在选择愈加丰富的同时,也带来了鱼龙混杂的问题。一些有害信息充斥其间,引起家长、老师、社会的焦虑。网络游戏、搞笑视频、网游社交取代了过去的许多文化娱乐活动,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文化制作者为了流量而生产出的较为劣质的文化产品。

加强儿童文化产品审核监管,是落实国家儿童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在“儿童与环境”板块中提出“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的基本目标,并提出了“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在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护措施、举报处置等环节完善治理手段”等。加强对儿童文化产品的监管,包括推广儿童分级阅读等建议,是对《纲要》在落实上的深化和措施上的强化,因此,市场监管仍然是儿童文化产品准入中无可替代的关键环节。

儿童文化产品的“净化”效果与文化产品的发展和繁荣程度相关联。监管只是手段,如何对儿童文化产品进行提质,推出更多高质量且形式丰富的文化产品才是最终目的。儿童文化产品涵盖了儿童书刊、儿童广播影视、儿童影像电子制品等类别,提供高质量的儿童文化产品,需要制作人有一颗“教育心”。文化产品制作人应当具备基本的教育素养,除了根据儿童的心理和喜好进行艺术创作外,还应承担教育责任,坚持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对优秀的儿童文化产品,无论是公共服务还是市场平台,应当给予大力支持,让优秀儿童文化产品得到更多“流量”,能够获得更好发展。相关部门和平台要帮助儿童文化产品制作者提高质量效益和与不良文化产品相比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监管与提质并重,更好地呵护孩子的成长。

(作者系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与合作交流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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