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零容忍”,但别让惩戒成“另一种伤害”
高家千
近日,广东一位教师对带头孤立同学的学生作出停课处理,并警告:“在我的班,再出现一例试试看!”教师“霸气护犊”之举,让网友直呼“真解气”,纷纷为其点赞。但在叫好之余,我们对这份“硬核关爱”也要保持冷静——教育惩戒的“护娃”善意若用力过猛,可能变成“伤娃暗器”。
视频中的教师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对“情节严重”的带头孤立者直接采取停课措施,看似有据可依,实则暗藏隐患。以停课的“热处理”应对集体孤立的“冷暴力”,容易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被停课学生可能因脱离集体教育场景,错失化解矛盾、接受正向引导的时机,反而加剧其对立情绪;此外,这种惩戒方式易引发家长对教育方式合理性的质疑,削弱家校协同育人的信任基础。
当然,否定此种惩戒方式,并非否定教师的惩戒权,而是探讨怎样让教育惩戒有力度又有温度。安徽淮南洞山中学北校区的探索,引人思考。学校联合人民法庭成立防欺凌委员会,通过“法治+调解+教育”融合治理模式,推动校园欺凌防治关口前移。防欺凌委员会除了处理个别事件外,还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预防措施和文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欺凌行为的滋生。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比事后“亡羊补牢”的停课高明得多。
德国用“无责备干预法”化冲突为成长的做法,也极具借鉴价值。通俗来讲,就是发生校园欺凌后,学校组建“支持小组”,鼓励同学帮助被欺凌者改善处境,引导旁观者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同时帮助欺凌者认识错误、承担后果。据《生命时报》报道,数据显示,2008-2016年期间,实施这一方法的学校中,超过85%的校园欺凌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预防校园欺凌仅凭某一方的努力难以奏效,还需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合力。对家长来说,要教会孩子换位思考和尊重他人;从学校角度来讲,要把反欺凌课设为必修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将欺凌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社会则要做好法律、物质等保障,为学生营造安全安心的成长环境,让孩子们无忧成长。此外,建立“行为矫正-心理疏导-环境支持”的三维干预挽救体系,而非“一惩了之”,让犯错的孩子也能迷途知返。
教育惩戒的意义在于让学生敬畏规则,更在规则中感受到善意,让善意引领成长。只有这样,校园才能褪去戾气,远离暴力,成为滋养德行与成长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