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猥亵教师被调到保卫处,学生的安全感何处安放?
范舒琪(云南财经大学)
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而在2023年另一份关于保卫工作的文件中,朱某某为安徽师大联系人。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6月3日 贵州广播电视台)
从处分文件看,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明确的违纪事实。校方最初的处理决定看似严厉,但后续操作却让处分沦为“纸面惩戒”。校方“文字工作”的辩解,不仅难以服众,更暴露出对岗位性质与安全责任的认知缺失。
这种现象折射出部分高校在人事管理上的顽疾:首先是“内部消化”思维依然存在,将问题人员调岗视为解决之道;其次是对师德问题存在“运动式治理”倾向,风头过后便网开一面;最后是对受害学生权益的持续性保护严重缺位。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可能形成“破窗效应”,变相鼓励更多人挑战师德底线。
此前教育部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校方的做法显然与这一要求背道而驰。高校作为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在用人标准上理应比社会普通单位更为严格。当涉嫌违背师德者仍能留在教育系统内,损害的不仅是学校声誉,更是整个教师群体的公信力。
校方以“给他留一口饭吃”作为解释,看似有人情味,实则站不住脚。诚然,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但这不能成为忽视校园安全和师德严肃性的理由。在社会上,有许多适合他的工作岗位可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不必留在对学生影响如此直接的校园环境中。并且,学校在做出这一安排时,是否充分征求了师生的意见?是否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其不会再次对学生造成危害?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的回应。
安徽师范大学应重新审视这一事件,立即终止朱某某在保卫处的工作安排,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将其彻底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重塑学校的良好形象。
教育领域的容错机制应当有明确边界。对于触碰师德底线的行为,任何“留口饭吃”的仁慈都是对教育本质的背叛。师德建设不能停留在文件上,而应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例中,对于性骚扰等严重违纪行为,高校必须坚持“零容忍”,而非“灵活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在一个安全、公正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