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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行不得租用“BBA”理应是常识

 2025/10/24 9:04:01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陈得之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陈得之 (湖南工业大学)

据“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10月21日消息,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使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务出行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租赁车辆的,应当严格控制车型、频次和费用,遵循经济适用原则。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办法解读中表示:优先租用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明确不得租用豪华车辆(例如: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进口高端豪华品牌)和排量、购车价格超过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车辆。

《办法》一经公布,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人点赞称其“正逢其时”,也有人质疑:“不得租用BBA,难道不应是常识吗?”这一问,恰恰问到了要害。公务出行不追求豪华排场,本是公共财政的纪律要求、廉洁政府的形象所系、党员干部的作风底线。然而,现实中“奥迪是标配”的潜规则仍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将“常识”异化为需要三令五申重申的“规定”,本身就折射出问题的严峻性。

部分干部对BBA的“执着”,表面是“注重形象”“追求舒适”,根子里却是“官本位”思想与特权意识在作祟。公务出行,核心是“公务”,目的是高效履职,而非讲究待遇、彰显身份。若将公共财政当成个人享受的“钱袋子”,把座驾规格视为权力地位的体现,这不仅是对财政资金的挥霍,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透支。云南此次出台《办法》,明确“不得租用豪车”,正是对这类歪风的制度性纠偏。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公务行为必须回归“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而不是为个人享受开绿灯。

为何总有干部“非豪车不坐”?究其根源,一是在公务场景下为奢侈消费找到了“合规”借口,满足其“尝鲜”心理;二是长期被压抑的物欲借执行公务之名找到了释放出口。这两种心态,本质上都是理想信念不牢、纪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云南《办法》中还明确“在符合公务标准的前提下,优先租赁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这并非降低标准,而是回归“经济适用”的公务本质。事实上,随着国产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国产车在舒适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方面已完全不输于部分同价位的进口品牌,足堪公务重任。党员干部在用车选择上带头支持国产品牌,既是对公共资金的负责,也是对民族工业的务实支持,更是对“进口即高级”陈旧观念的摒弃。

禁止租用BBA等豪华车,不仅是经济账,更是作风账、政治账。要从根本上遏制公务出行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能仅靠一纸文件,更要靠制度执行的刚性、监督机制的严密,以及干部队伍的思想自觉。

一方面,要加强对公务租赁车辆的全程监管,从预算审批、租赁程序到用车记录,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可问责;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让“务实节俭”成为公务出行的内在要求。

“公务出行不得租用BBA”,本应是常识,却需要专门发文强调,这本身就值得深思。它说明,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常识被遗忘、底线被突破、作风被侵蚀。车轮上的作风,是干部作风的缩影。管住一辆车,看似小事,实则关乎人心向背、执政根基。唯有从每一处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才能筑牢廉洁政府、务实干部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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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陈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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