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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作小说不能突破边界

 2025/11/13 9:59:49 《科学时评》 作者:北京青年报 刘少华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刘少华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部讲述校园情感纠葛的小说《星轨》在网络上传播,并引发热议。该小说描绘了“南宁二中校友孙某某与邓某某及其他学生”的情感纠葛。不少社交平台博主发帖称,该小说以真实姓名、地点和事件记录了女主和同校男友从初中到大学的感情纠葛,据不完全统计,书中涉及100多位真实人物,包括师生、亲友及大学相关人员,均未化名。

小说创作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在读小说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字眼。之所以这么做,一是强调虚构,避免对号入座;二是为了避免侵犯企业或者个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真实是文学的力量,但非免责理由。《星轨》事件的核心争议,不在于校园情感题材本身,而在于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真实身份信息。那些被写入小说的师生、亲友,一夜之间成为公众阅读的对象,他们的生活很难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在记忆与事实之间,始终存在一道鸿沟。作者笔下的“真实”,终究是经过个人情感滤镜筛选后的版本。同一段经历,在不同当事人心中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样貌。当其中一方将私人记忆公之于众,并冠以“真实记录”之名,实际上是对他人记忆自主权的剥夺。那些被书写的人,不仅失去了对自己故事的掌控权,还要承受外界基于单方面叙述的评判。

深入探究《星轨》事件背后的原因,不难发现当下网络创作存在的认知误区。部分创作者认为,“真实” 是作品的核心价值,只要基于真实经历创作,就无需考虑他人权益;还有一些创作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网络传播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即便使用真实姓名,也不会被追究责任。这些错误认知,既是对创作边界的漠视,也是对他人权利的不尊重。

事实上,文学创作从来不是 “无拘无束的自由”,而是需要在法律框架和道德规范内进行。成熟的创作者应当明白,写作不仅是一种自我表达,也承载着对笔下世界的责任。真实经历可以成为创作的灵感来源,但创作者必须对素材进行艺术加工,对涉及的真实人物进行匿名化处理,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如作家余华所说:“文学的真实不是生活的复制,而是对生活的提炼与升华,在这个过程中,尊重他人是基本前提。”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创作者,但并非每个人都了解创作的伦理边界。《星轨》事件提醒我们,当下教育系统在鼓励学生表达的同时,是否也应加入媒介素养、写作伦理的相关内容?我们的网络平台在推广内容时,是否应有基本的隐私保护审核机制?

解决之道在于建立共识。年轻作者应当意识到,尊重他人隐私与创作自由并不矛盾;读者也需反思,对“完全真实”的猎奇心理是否在助长侵权内容;平台方则要承担起内容审核的责任,对明显侵犯他人隐私的作品采取必要措施。

文学是一面镜子,但它应该照见的是普遍的人性与社会,而非特定个体的私生活。在真实与虚构之间,有一条伦理的界限需要守护。青春值得记录,但不应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文学需要真实,但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只有在尊重他人、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才能让作品真正传递温暖与力量,才能让文学创作在健康的轨道上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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