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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护学岗”背后的制度设计

 2025/6/4 9:12:45 《科学时评》 作者:中国教育报 叶强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切实化解“护学岗”在实践中的矛盾分歧,关键在于明晰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中的责任分配

据媒体报道,广西某小学家委会强制给家长排班轮值“护学岗”引发关注。当地教育局发布通知称,将持续强化“护学岗”管理工作,优化组织模式,严格落实家长自愿参与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变相强制行为,确保“护学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护学岗”本是一件好事,可以通过家长等多方力量协同联动,为校园安全构建起坚实的防护屏障,广受家长认可。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护学岗”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例如,去年就有武汉市民在城市留言板上建议,取消幼儿园和小学家长“护学岗”。此类事件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如何在维护校园安全与尊重家长意愿之间寻求平衡,让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够真正发挥出效力?

近年来,我国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日益完善,建设成效明显。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一是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中的行为边界不够清晰,相关责任主体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有待在政策指导上进一步明确。二是政策目标与实施手段容易出现执行偏差。例如,“护学岗”本为整合多方力量保障学生安全所设置,但因执行粗放、监督考核流于形式等因素,导致一些地方的“护学岗”形同虚设,表现为学校参与力度不够。还有一些地方出现强制排班情形,导致家长参与负担过重。三是家校共育的认同基础还有待加强。现实中,个别家长固守教养分离思维,习惯将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而又有一些学校以行政化思维排斥家长参与教育决策,这容易造成校方主导、家长顺从的不平等关系,难以发挥协同合力。

切实化解“护学岗”在实践中的矛盾分歧,使其真正成为护航学生安全成长的服务机制,关键在于明晰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中的责任分配。有关部门可以从制度设计、程序规范、参与方式及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在立法和政策上,应厘清各方的权责边界。可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政策文件的最新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明确界定公安交管部门、学校、家庭等主体的职责。在程序规范上,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在参与方式上,为避免家委会强制向家长摊派任务,可建立“家委会决策”双审核机制。一方面,家委会决策应该提请家长代表大会民主表决;另一方面,提交学校进行合规性审查。这样做既确保家委会决策充分体现家长集体意志,又符合现代中小学教育管理的规范要求。在保障体系上,应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实现“护学岗”的规范化管理。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将“护学岗”纳入政府公共服务采购目录,培育专业的校园安全保障力量,从而提升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

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护学岗”在具体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不完善之处。除了在制度设计和组织模式上进一步优化,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也是破题之道。未来,还可以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志愿服务全流程可追溯,利用智能排班系统优化“护学岗”排班流程,依托政务平台构建家校诉求沟通机制等,为破解“护学岗”等管理难题提供技术赋能新路径。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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