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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智能眼镜配上“法规眼眶”了

 2026/8/14 8:37:55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黄齐超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从日常生活中的即时记录,到机场、课堂、医院等多种场景下的专业辅助,智能眼镜勾勒出一幅“抬眼即知”的使用图景。然而,由于智能眼镜佩戴在面部,镜头更贴近使用者视线,拍摄行为也更难被察觉。产品越接近普通眼镜,第一视角记录越自然,偷拍的风险也愈加不可忽视。

当智能眼镜成为“行走的摄像头”,“记录”与“偷拍”的边界该如何划定?在“技术创新”和“隐私保护”之间又该如何实现平衡?

如今,抬眼就能记录生活、导航查信息、实时翻译的智能眼镜,凭借其便利迅速走进大众视野,成为不少人日常出门的随身装备。然而,藏在镜片背后的偷拍风险,也随之成了躲不开的公共难题。在笔者看来,遏制智能眼镜的偷拍行为,必须给其配上“法规眼眶”,把所有风险都框进规则里。

众所周知,用手机、相机进行拍照录像,必须掏出来进行一番操作,且拿捏好拍摄角度,才能拍摄清晰。而智能眼镜则与之不同,它的镜头贴合人眼视角,外观极具迷惑性,使用者可以悄无声息地拍摄,旁人根本分不清对方是在看风景,还是已经按下了拍摄键。

按照国家出厂规范,此类产品拍摄时外侧指示灯必须亮起,拍照也会发出提示音,但这样的提醒实在太弱。花几块钱从网上买个遮光贴,往指示灯上一贴,就能实现完全无提示的隐蔽拍摄。

更有商家提供拆灯改装服务,能直接拆掉拍摄指示灯,改装后再偷拍无声无光,旁人根本无从察觉。今年6月,就有乘客用改装后的智能眼镜偷拍空乘人员,还把画面公开发布到社区,引发了全网对智能眼镜隐私边界的大讨论。

技术本身没有对错,但滥用拍摄功能的行为,早已踩过了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哪怕身处公共场所,未经他人允许偷拍肖像、录制私密活动,都已经构成对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可现实中受害人维权格外艰难。不少偷拍者抱着“没人发现就没事”的侥幸,把公共场合当成肆意拍摄的自留地,游走在规则边缘的行为满足私欲,甚至售卖偷拍内容牟利。

目前,全国首个《智能眼镜行业标准草案》已经在推进中,对图像拍摄、录音功能都将作出明确规范。另一方面,工信部指导发布的《AI眼镜可信视界自律公约》,也已经号召相关企业严守数据安全底线。

但是,行业自律之外,更要补上法律的补丁: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智能眼镜拍摄的合法边界,细化偷拍行为的处罚标准,对售卖遮光贴、提供非法改装的灰色产业链,从源头进行全链条打击。

总之,技术创新永远不能以牺牲公众隐私为代价。给智能眼镜套上法规的“眼眶”,不是要捆死行业的发展空间;而是要在便利和安全之间找到平衡,让智能眼镜真正成为服务生活的工具,而不是侵犯隐私的“偷拍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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