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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岂能沦为网红滥用影响力的遮羞布?

 2024/10/18 9:52:01 《科学时评》 作者:红网 胡涛 我有话说(0人评论) 字体大小:+

法治社会,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尊重他人隐私和权益,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近日,“网红在机场强迫志愿者摘口罩”事件,不仅构成了对他人人身安全的威胁,更是对防疫规定及公共安全法规的公然挑战。

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是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辛勤付出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这起事件中的女志愿者,因坚守岗位、维护公共秩序而遭到了无端的滋扰和威胁,其个人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个人尊严,更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警方的及时介入、依法惩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共秩序,有力地保护了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众人物,网红本应以身作则,传播正能量。可这些所谓的“网红”,却为了追求流量与关注度,不惜以身试法,挑战道德底线。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与声誉,更污染了网络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网络监督”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进行,岂能成为网红滥用影响力的遮羞布?对于那些打着“网络监督”旗号,实则谋取私利的网红,社会各界应该提高警惕,相关部门更应加强监管,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和约束,确保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

更可悲的是,这些“网络小丑”在直播间里耀武扬威,竟有人为之叫好。这反映出部分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与公共道德的缺失。我们必须加强法治教育与公共道德宣传,提醒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利,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也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对不当言论和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我们呼吁广大网友提升辨别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审美观。不要盲目追捧网红,而要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大家携手并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美好的网络世界与社会环境!

来源:红网 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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